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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2012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1-08-15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

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成立于1978年6月,是中国科学院向国内外首批开放的研究所,也是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首批试点研究所,2006年成立了中国科学院卡弗里理论物理研究所,2008年成立了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前沿重点实验室,2011年理论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被批准立项。理论物理所将坚持“开放、交融、求真、创新”的办所理念,始终保持对国内外开放,创造学科交叉融合。现共有科研人员30余人,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7人。青年研究人员中12人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理论物理研究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曾两次被评为“中国科学院博士生重点培养基地”,已授予博士学位200余名、硕士学位100余名,目前在学博士生81名、硕士生40名,形成了一支相对稳定、生气勃勃的后备人才队伍。

本所理论物理专业的研究方向覆盖面较宽,主要有:粒子物理和量子场论,超弦理论和场论,引力理论与宇宙学,原子核理论,统计物理与理论生命科学,理论生物物理,凝聚态理论,量子物理与量子信息、量子混沌。

2012年预计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名(含推荐免试生10名左右)。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考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且达到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三)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我所可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学术型)。能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提出网上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index.asp),并按照我所要求提交推荐免试材料,具体请见我所网页《理论物理研究所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公告》。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应按时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详见下条)。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考生在报名期间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网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选择“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1188)。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1年9月25日-29日每天9:00-22:00。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北京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www.bjeea.cn)、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理论物理研究所属北京地区,“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8000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012理论物理研究所”,然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见报考点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选择北京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1188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关村园区青年公寓6号楼(中关村东路80号)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所有考生均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军人持军官证等)、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本人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选择北京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网上支付报名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各地规定为准。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持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报名注意事项

(1) 推荐免试生必须在10月25日前到我所办理接收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网报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2) 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培养单位的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原报考单位原专业录取时,可进行调剂。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国家以报考单位所在地分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线,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凡专业目录列在北京地区的中科院培养单位均执行一区分数线,其他培养单位按地域执行所在区的分数线。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

(6)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7)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我所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审查过程中发现伪造的证件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有效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和“军校学员证”。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四)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高等数学(甲)、量子力学,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高等数学(甲)和量子力学每门满分值各为150分。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高等数学(甲)和量子力学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命题。

(五)关于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将在复试前通过我所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

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

七、调剂

报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内调剂。我所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和落实调剂单位。具体调剂政策按教育部在初试结束后制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八、学习年限

我所招收的学术型脱产硕士生一般为硕博连读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按我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按我所培养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

九、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2年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一律不收学费(定向委托培养者除外)。所有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奖助学金等待遇(在职人员除外)。

十、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毕业后按培养协议到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十一、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考生可通过我所网页(http://www.itp.cas.cn)查询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如有问题可向我所招生办公室咨询。

(四)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55号理论物理研究所招生办公室

邮 编:100190

电 话:010-62555377

网 址:http://www.itp.cas.cn

E-mail:wangli@it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