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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评选推荐2012年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12-05-30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2012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及研究生院《关于评选推荐2012年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现将评选推荐2012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2012年夏季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1名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学期间至少一次获得“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三)学习认真刻苦,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五)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到国家急需的行业或地区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六)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四、评选办法:个人申请——导师推荐——研究室推荐——所评审小组审核。
五、时间安排:请研究室最迟于6月4日上午10点确定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