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织关系转入流程
1.党员:
持理论物理所人事商调函(或研究生入所通知、博士后入站通知)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介绍信抬头写“中国共产党中国科学院直属机关党委”,转入党组织写“中共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委员会”。
2.人事部门:
出具入所通知单。
审核转入党员的人事档案是否包含党员入党相关材料,如未发现相关材料,应告知本人,及时联系。
3.党办:
党员持转出单位党委开具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党办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办审核接收介绍信,反馈回执;
录入党员名册,通知转入党支部。
4.党支部:
接收录入名册,核查党费缴纳系统,纳入支部管理。
5.党员:
党员办理好组织关系转入并到所在支部报到后,应按时交纳党费并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二、党组织关系转出
1.人事部门
开具离所通知单(党员要办理组织关系转出)
2.党员
与接收单位的党组织主动联系,了解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和转入党组织名称。
准备新单位的接收函复印件一份。
主动向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说明情况,说明去向。
3.党支部
支部按党员转出时间当月收齐党费,更新支部名册。
办理转出手续或根据情况办理有关手续。
4.党办
党办根据党员了解清楚的接收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和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办将党员提交的新接收单位的接收函复印件一份留存备查。
根据情况办理,更新名册
5.党员:
在规定时间内,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新单位党委办理转入手续。
党员不得把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放在自己手中,避免产设口袋党员。
党员关系转出后,要及时返回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至党办,避免失联状况发生
关于学生党员转出党组织关系的基本原则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新单位党组织。
党员无固定工作或学习单位,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现居住地党组织,或本人户籍地党组织。
学生党员毕业后出国留学,应向所在支部提出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填写审批表,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所在支部与相关党员定期保持联系,出国党员应每个季度向党支部提交思想汇报,党组织关系最长保留5年,5年后还未转出可做停止党籍处置。
对于因故暂时无法转出的,支部应做好登记,留存党员详细联系方式并保持联系,直至组织关系转出。
对于无法确定转出地或在转出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可拨打拟转入地当地组织部门热线电话(区号+12371)进行咨询。